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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补报补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医务部     日期:2020-04-20     浏览:18984次

    第一执业注册地点在三附院的医师:

    根据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补报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开始补报补考工作,具体如下:

    一、补考对象

    (一)测评成绩不合格医师。经首轮考核,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成绩不合格医师。

    (二)测评“未通过人像识别”医师。在首次考核中,经全国定考办技术部门对测评医师抓拍图像进行研判,确定为“未通过人像识别”医师。

    (三)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未完成首轮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具体包含:

    1、因故漏报。

    2、已完成报名,但未按规定完成首轮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处于考核程序申请、个人自评、待参加考核等环节)。

    相关医师于 2020 4 20 日至 4 24 日,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成补录报名。

    二、补考时间安排

    (一)2020 4 20 4 26 日。补考对象完成选择考核程序、个人自评、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二)2020 4 29 5 20 日。补考对象完成业务水平测评和人文医学测评。

    三、补考方式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补考采取“互联网+分散考核”模式,使用医师服务手机APP 在线完成业务水平测评和人文医学补考。此次补考原则上不再接受纸笔考试申请。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补报补考组织工作。根据《医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办理注销注册。

    2、参加补考医师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补考过程中再出现因多人围观、共同答题、代替答题或遮戴口罩等原因导致未通过人像识别医师,经核实属实后,替考医师与被替考医师均将认定本周期考核不合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加补考医师应加强学习,通过医师服务手机APP,利用国家医师定期考核学习题库认真复习。参加补考一般程序医师仅有 1 次正式测评机会,简易程序医师有 10 次测评机会。

    联系人:三附院医务部,电话:1383854429756670982

           附件:使用“医师服务”手机APP参加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问题解答.docx

    三附院医务部

    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