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我院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调剂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
成立相应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成立博士招生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一志愿复试拟于5月中旬开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各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科负责本学科(方向)的复试、拟录取推荐工作。
(三)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综合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配备面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录像拷贝及材料整理报送)。面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结束当天,学科须将最终复试结果纸质版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三、复试分数线
设置进入复试的英语与总分合格线,符合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中医类分数线划定如下:
英语≥45分,初试总分(三科)≥130分。
四、资格审查
(一)于5月7日-9日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开展二次资格审查,并在我院部网站公布复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二)审核材料包括:
1.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博士生报考情况登记表
2. 专家推荐书
3. 政审表
4. 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5. 证书
6. 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
7. 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8.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9. 外语水平证明
10.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定
(一)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养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的现场答辩、实验操作(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成绩核定
1.复试成绩:以100分计,复试成绩≥60分为成绩合格。
2.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
六、录取
(一)按招生计划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无上线生源的导师、有增量计划的导师可从所在学科专业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收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且符合进入复试合格线的考生,但须遵照以下原则:
1.导师须全程参与拟递补录取考生的复试过程;
2.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专业,导师从所在二级学科内递补招生,不同二级学科间不可交叉录取;按照三级学科(或方向)招生的专业,导师从所在三级学科(或方向)内递补招生,不同三级学科间不可交叉录取。
(六)同一导师考生如有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七)最终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七、其它
根据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该类别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院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携带本人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上报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56283060,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63号河南中医药大学东明校区教学实训中心A403,邮编:450008,邮箱:zysfyyjsk@163.com。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