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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研究生科     日期:2025-04-25     浏览:531次

    为做好我院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针灸推拿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仕祥

    副组长:张   政  胡   斌  郭现辉

    成   员:高希言  张金生  刘世举  周   淼  毕蓓蕾

               胡兴旺  王光安  常   顺  李   锋  冯   磊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学位点、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院的招生工作结果负责。

    2.招生督察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东

    副组长:焦   钧

    成   员:李学慧  陈新旺  吉云鹏  雷   洋  王炳恒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和拟录取推荐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原则

    1.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包括学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同时注重既往学习成绩,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可分为答辩、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组成,由综合面试小组秘书现场抽取考题进行面试,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做到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复试分数线

    复试入围设英语单科线和总成绩分数线,成绩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中医类分数线划定如下:

    英语≥50分,专业课(科二加科三)总分≥80分;

    3.主要内容为综合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在2025年4月28日之前将审核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ysfyyjsk@163.com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审核材料包括: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硕、本、专科阶段。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所有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于4月28日前提交原件至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

    四、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第三临床医学院、针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科负责本学科(方向)的复试、拟录取推荐工作。

    2.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录像。在遵照学校要求的前提下,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可以根据研究方向(或教研室)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各小组设组长1人、面试小组秘书1人(负责复试记录、录像拷贝及材料整理报送)。面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

    3.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拟录取推荐过程。

    4.复试结束当天,学科须将最终复试结果纸质版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公示。

    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拟录取推荐过程。

    五、录取原则

    1.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2.6×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2.导师原则上在符合分数线要求且报考本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同一导师考生如有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4.增量招生计划符合同一导师、同一类型的,如生源充足的可在一志愿增录完成招生。

    六、调剂原则

    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七、其它

    1.根据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院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携带本人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巡查和监督,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56282960;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63号河南中医药大学东明校区教学实训中心A403,邮编:450008,邮箱:zysfyjw@163.com。

    3.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56283060,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63号河南中医药大学东明校区教学实训中心A403,邮编:450008,邮箱:zysfyyjsk@163.com。

    4.对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上报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河南中医药大学

    针灸推拿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