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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来院进修医师、技师管理规定(2025修订版)

来源:医务部     日期:2025-12-03     浏览:129064次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始建于1984年,2014年8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也是国家中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1个(针灸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学科2个(针灸学科、推拿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3个(肝病科、肿瘤科、心血管科);河南省重点中医专科5个(椎间盘病科、骨伤科、肺病科、脑病科、肛肠科)、河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1个(针灸科)、培育项目5个(老年病科、骨病科、肛肠科、产科(生殖)、内分泌科)。成立专科联盟5个(针推、肛肠、中西医结合疼痛、中西医结合肿瘤、中西医结合风湿骨病)。围绕针灸推拿技术,设有针灸、推拿、康复、疼痛(针灸二病区)、针灸三病区7个病区。建立“针药并用”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开展针灸推拿进病房,该诊疗模式2016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全国第二批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保证进修质量,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水平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现将最新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来院进修医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来院进修人员需有工作单位并在该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

    3.进修医师需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从事针灸推拿、康复等相关专业技师,可持有推拿师证、康复治疗师证等国家卫健委承认的相关证件。

    二、招生时间及进修期限

    1.我院全年接受进修报名,原则上每月月初报到,进修报名申请按照三级医院进修培训联网管理,通过“河南省医师智慧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进修期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办理进修时间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流程

    (1)河南省内:微信关注“河南省医师协会”公众号,点击下方“培训进修”模块登录提交报名材料——本单位管理进修部门审核后——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系统可查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报到。

    (2)河南省外:微信关注“河南省医师协会”公众号点击培训进修”模块登录——注册个人账号提交报名——通过我院审核后办理进修手续(无需本单位审核)。

    2.报名上传材料要求

    (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应包含进修人员基本信息、进修科室及进修时间、医院级别等,并加盖医院公章,扫描上传。

    (2)通过进修招生简章界面下载附件《进修人员申请鉴定表》《纪律承诺书》,填写签名后加盖医院公章,扫描上传。

    (3)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上传。

    (4)所有来院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上条件并按照以上程序办理,不接受私自到访者。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安排和接收进修人员,一经发现直接遣返回并向原单位通告。

    四、报到程序

    进修人员到院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进修人员申请及鉴定表》及《纪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行政介绍信。

    3.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包含鉴定表上1张)。

    4.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执业单位需与介绍信上的单位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5.听诊器、白大衣等其它常用物品需自备;

    进修医师请按申请时间持以上材料,来我院医务科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达者,须事先与我院医务科联系。选送单位不能自行更换他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63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综合楼1202室,医务科,邮编450008,电话:0371-56670982);

    五、住宿

    住宿需要自行解决,医院不予安排。

    六、进修医师管理

    1.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接受医务科和进修科室的双重管理。

    2.进修医师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相关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定。入科后必须熟悉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违反诊疗操作规程等造成医患纠纷或设备损坏者,由进修医师负责赔偿。

    3.进修科目管理:医院根据进修人员申报安排进修科目,进修医师不得擅自更改进修时间及计划,进修期半年及半年以内不得转科,进修一年确需调整者,须有派送单位公函,经医院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4.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修期间无寒暑假、探亲假,原则上无事假。病假需有病假证明,事假需要书面假条。事、病假3天以内需科主任批准并到医务科备案,3天以上须报医务科批准,期满回科后需及时到医务科销假。进修期间,医院不定期到各科检查其在岗情况和病事假书面手续。

    5.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要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上岗。

    6.进修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关的诊疗工作。

    七、科室进修管理

    1.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医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收进修医师,科主任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方可接收。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生,医院不予补办进修手续;如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其进修生本人负责。

    2.进修医师培养目标: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情况及进修医师需求制定进修医师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

    3.带教医师资质:各科室应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医师管理工作,带教老师至少为主治医师。

    4.进修医疗质量管理:各科室应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培养计划对进修医师进行培养及岗位锻炼,并加强管理。对不适合本专业进修学习者,可提出意见报医务科,核准后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5.严禁给未进修人员签署科室鉴定。

    6.进修医师管理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八、进修医师结业管理

    1.进修医师离院管理:进修期满,医院根据其考勤、科室鉴定等进行结业审核,合格者需将《进修人员申请及鉴定表》填写完整,并请带教医师和科主任做好科室鉴定,按时到医务科办理离院手续,离院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凡未经医院批准擅自离院,医院一律不予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2.以下情况取消进修资格,不予发放结业证:

    (1)违反医德医风,违反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者。

    (2)一年进修期: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者,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半年及以内进修期:病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

    (3)医院查岗发现或带教科室反映、未履行请假手续脱岗累计达3次者。

    (4)进修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本制度从发文日起执行。

           进修人员申请表 纪律承诺书.doc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5年 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