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级学生会组织均应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学生会应定期向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报告工作,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查和批准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学生会由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决策机构由主席团若干人组成,在院团委指导协助下工作。
本会下设办公室、自律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女工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各部的职能范围:
办公室:负责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包括来信、来访,对上级任务指示做到上通下达,并协助督促各部之间正常工作的开展;保管学生会一切用具、用品等。
自律部:负责校园文明,学风检查,教室卫生检查等职能,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自律自查,维护学生会自身形象,为同学们做好表率。
宣传部:配合院宣传部门,搞好对内宣传、对外报道工作,广泛与校外新闻媒体联系,宣传本院、扩大影响,组织学生积极为院刊、院广播站供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院各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各级学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学习部:积极开展学习、科技等活动,引导广大同学树立科研意识,增强动手能力。同时经常了解并向学院领导和教务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以及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我院教改献计献策。
文艺部:领导和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挖掘和培养学门的艺术才赋和素养,丰富课余校园生活,完成学院交给的文艺宣传任务。
体育部:积极配合院体育教研室,动员和组织全院学生的各种体育活动,并经常组织多种规模的竞赛活动,促进全院群体活动深入广泛的开展。
生活部: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伙食、公寓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经常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生活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参加学院建设,美化校园环境。
女工部:教育女同学树立自尊、自强、自立意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经常组织开展女同学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文体娱乐活动,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女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社团部:指导和监督全院各类社团工作,使社团工作成为各项活动的基础和依托,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采取走出去、拿过来的工作方针,以社团工作为基础,宣传自己、学习他人,以更好的工作方法为同学们服务。
社会实践部:组织和领导我院同学开展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协助团委搞好我院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为广大同学提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锻炼能力的机会。 |